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为了鼓励温州企业引进高端人才,支持温商回乡投资创业,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2014年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无论户籍在何处,均享受同城待遇。
新居民子女在我市报考需满足三个条件
为更好地解决在温经商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据市政府文件,2014年起,报考普通高中的新居民子女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八、九年级两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当年5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